配電實務 · 斷路器選型

開關安培選對,
為什麼還要看 kA?

水電師傅的啟斷容量入門:從 50 AT、10 kA,弄懂 AF、Icu、Ics 與現場容易混淆的規格。

水電職人 · 資料查核 · 約 7 分鐘閱讀
啟斷容量回答的是:發生短路時,這顆斷路器能安全切斷多大的故障電流?
kA 是千安培,10 kA 就是 10,000 A。它必須連同電壓、產品標準與試驗條件一起看。

一、短路時,開關要把故障電流確實切斷

「這條線平常才跑 20 A,用 50 A 開關應該很夠吧?」這句話還少了一個問題:短路發生時,安裝位置可能出現多大的故障電流?平常負載小,不能直接推論短路電流也小。

在配電系統中,短路故障電流可能達到數千、甚至數萬安培。斷路器要依其額定能力完成切斷,避免故障持續。若超出適用的啟斷能力,就不能保證安全切斷。

台灣《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》第 86 條要求,保護裝置應能處理安裝點可能發生的最大短路電流,並考慮非對稱成分。因此,啟斷容量是短路保護選型的一項必要條件。

依據:經濟部《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》第 86 條

二、AF、AT、Icu、Ics,各自管什麼?

表格可左右滑動,查看完整說明。

常見斷路器標示速查
標示代表意義與判讀重點
AF
框架容量
框架等級。100 AF 裝配 50 AT 脫扣器,不代表可以當成 100 A 保護使用。
AT
安培額定
實務常用來表示脫扣器安培額定。可調式還要看實際設定,例如 Ir;動作時間須查曲線。
Icu
極限短路啟斷容量
規定條件下通過極限短路切斷試驗的額定值;不保證試驗後仍適合持續正常載流使用。
Ics
使用短路啟斷容量
規定短路試驗後,還要符合恢復正常使用的性能要求;須看型錄,不能一律假設為 Icu 的一半。

對需要維持營運的設備,Ics 是值得明確列入規格的項目。但它也不是「跳脫後可以直接送電」的保證,故障原因與設備狀態仍須確認。

技術依據:施耐德 額定電流、框架、設定與 IcuIcs 與試驗後性能。本文主要說明工業用 Icu/Ics;其他標準的 Icn 等標示須依該標準判讀。

三、50 AT、10 kA,實際上怎麼讀?

教學假設 · 非指定產品或施工選型

假設一顆 NFB 在使用電壓下標示:

50 AT用於核對負載與導線保護
Icu 10 kA用於核對短路切斷要求

當電流超過 50 A,何時跳脫取決於過載倍數、時間與曲線;10 kA 不表示要等到 10,000 A 才會跳。

若設計文件已完成必要覆核,要求該安裝點 Icu 至少 20 kA、Ics 至少 10 kA

  • Icu 10 kA:未達 Icu 門檻。
  • Icu 25 kA、Ics 12.5 kA:僅就這兩項輸入門檻而言足夠;其餘規格仍要核對。

這是門檻比較示例,並未指定所有案場都要用 20 kA,也未採用製造商級聯/後衛保護組合。

四、同一型號,也要對照正確電壓欄

不能看到型錄某一欄寫 22 kA,就把它套用到所有電壓。以東元 2026-05-07 型錄的 QCHH、2P/3P 為例:

表格可左右滑動,查看完整規格。

同系列不同電壓的原廠資料示例
使用電壓IcuIcs
AC 220 V22 kA11 kA
AC 380 V10 kA5 kA

這些 Ics 數值依該頁註記的 50% 比例換算,不能套用到其他系列。完整 AT、極數、接地條件與訂貨碼仍要核對,也不能拿絕緣電壓 Ui 代替使用電壓欄。

來源:東元 NFB 官方型錄,印刷第 16 頁/PDF 第 21 頁及註③。此例不包含 1P 的斜線電壓條件;士林與其他廠牌也須逐列查原廠資料。

五、最常見的四個誤會

「kA 越大,就越快跳、越不容易誤跳?」

單靠 kA 無法判斷。跳脫要看保護設定及時間-電流曲線;馬達起動造成跳脫,也不能只靠換成更高 kA 解決。

參考:斷路器脫扣設定與特性

「NFB 的 kA 很高,漏電也有保護?」

一般 NFB 不具專用剩餘電流偵測功能。漏電保護要核對 RCD/RCCB/RCBO 等設備與其規格;RCCB 本身不含過電流保護,RCBO 則結合兩類功能。

參考:施耐德漏電與過電流保護設備說明

「上游是 50 kA,下游就隨便選?」

要採用級聯/後衛保護,必須有製造商驗證的上下游組合、適用電壓及協調資料。不能用兩顆開關的 kA 相加,也不能憑上游規格直接放寬下游要求。

參考:施耐德級聯與保護協調技術說明

「主開關 35 kA,整座盤就有 35 kA?」

斷路器的切斷能力,不能直接當成整盤的短路耐受額定。銅排、支撐、接點與盤內組裝仍須依盤體適用標準及設計驗證核對;涉及延時保護時,還要看 Icw 與對應時間。

相關概念:短時間耐受電流 Icw 與短路熱、機械應力

六、詢價、送審前,把這些資料備齊

  1. 確認案場條件:安裝位置、系統電壓、交流/直流、極數與接地方式。
  2. 取得設計要求:經覆核的 Icu 門檻及設計者指定的 Ics,保留計算書或圖說版次。
  3. 核對原廠資料:完整型號、AF/AT、電壓欄、Icu/Ics、動作曲線與來源頁碼。
  4. 完成整體協調:導線、負載、上下游保護、漏電保護需求及盤體短路耐受,分項查核後交付。
只有負載安培或馬力,無法直接換算 kA。

第 86 條涉及非對稱短路條件與修正;符合低壓表 86-3 適用條件時另有選用方式。Ics 由設計者選定,條文也有特定 RCBO 的標示例外,不能把本文簡化成所有設備一律適用的單一公式。

正式適用條件請核對:第 86、87 條與相關附表